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多少年?无形资产的摊销的会计处理
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会计处理:
1.摊销期
无形资产的摊销期,应当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即其达到预定用途)时开始至终止确认时止(当月增加的无形资产,当月开始摊销;当月减少的无形资产,当月不再摊销)。
2.摊销方法
(1)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包括直线法、产量法等。
(2)企业选择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应当能够反映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方式,并一致地运用于不同会计期间。无法可靠确定其预期消耗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
(3)企业通常不应以包括使用无形资产在内的经济活动所产生的收入为基础进行摊销,但是,下列极其有限的情况除外:
①企业根据合同约定确定无形资产固有的根本性限制条款(如无形资产的使用时间、使用无形资产生产产品的数量或因使用无形资产而应取得固定的收入总额)的,当该条款为因使用无形资产而应取得的固定的收入总额时,取得的收入可以成为摊销的合理基础。(如企业获得勘探开采黄金的特许权,且合同明确规定该特许权在销售黄金的收入总额达到某固定的金额时失效)
②有确凿的证据表明收入的金额和无形资产经济利益的消耗是高度相关的。
【提示】企业采用车流量法对高速公路经营权进行摊销的,不属于以包括使用无形资产在内的经济活动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
3.无形资产摊销的会计处理
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一般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成本等)。但如果某项无形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是通过转入到所生产的产品或其他资产实现的,其摊销金额应当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
若无形资产用于生产产品,应将无形资产摊销额计入产品成本,其会计处理与成本核算一致,即若属于直接费用(只生产一种产品),则直接记入“生产成本”科目;若属于间接费用,则先通过“制造费用”科目归集,然后分配记入“生产成本”科目。
持有待售的无形资产不进行摊销,按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孰低进行计量。
(二)残值的确定
除下列情况外,无形资产的残值一般为零:
1.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项无形资产;
2.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无形资产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该项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可能存在。
残值确定以后,在持有无形资产期间,至少应于每年年末进行复核,预计其残值与原估计金额不同的,应按照会计估计变更进行处理。如果无形资产的残值重新估计以后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则无形资产不再摊销,直至残值降至低于账面价值时再恢复摊销。
(三)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的账务处理
借:管理费用、制造费用等
贷:累计摊销